由于规范同时对公交车车身广告有所规定,因而近期备受舆论关注的公交车是否能上全车身广告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记者了解到,随着规范的实施,目前共有三条法规可管束公交车车身广告。有意思的是,三条法规对全车身广告却有各自说法:由交委主张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广告不能覆盖车窗;由工商部门提出的《广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登记指引》则允许全密封空调公交车设置全车身广告;由城管部门发布的《城市容貌规范》并未明确是否可以设置全车身广告,规范表述为“车载广告所占面积不宜过大,不应影响公共交通工具的专有标识”。
三条法律对于同一事物有各自说法,到底该听谁?有份参与规范制作的广东省环保工程设计院高级工程师罗意琼表示,在编制规范时,工作人员曾参考过交委和工商部门主张的两条法规,并在描述上使规范不要与两部门的法规形成矛盾。“不同的法规编制年代不同,编制时的社会背景不同,也就会有不同的实施情况。”罗意琼表示,根据规范,公交车是可以上全车身广告的。